TFE台灣資金交易所服務條款

 

歡迎使用「台灣資金交易所」(以下簡稱TFE),TFE係由「喬美國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喬美公司)所經營,

營業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21號12樓之7

代表人姓名:簡政

統一編號:70774631

客服服務時間:客服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國定假日除外

客服電子郵件信箱:info@shacom.com.tw

客服電話:02-2651-0563

為了保障您(同下稱之用戶)的使用權益,一經使用TFE之全部或一部,即代表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TFE各項規則(包含但不限於本服務條款及其修正、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喬美公司公布於TFE網站之內容、以書面或其他形式通知之附加服務使用規範等)。若您對TFE、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之任一部分有疑義或反對時,應立即停止使用TFE之全部。

請留意:

  1. 1. TFE僅接受依中華民國民法規定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自然人註冊成為用戶,如您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例如未滿18歲或受監護宣告),將無法完成註冊程序 。
  2. 2. 本服務條款規範用戶的權利義務,其中的《信用風險》、《金流與結算》與用戶的繳款義務及違約責任有關,請務必詳讀。
  3. 3. 為確認用戶身分及信用評等,並降低用戶的違約風險,喬美公司對用戶個人資料的各種蒐集、處理與利用行為規範於《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權政策》,請務必詳讀。
  4. 4. 更多資訊請見TFE《標會小學堂》。

 

《名詞解釋》

 

  1. 1.「自然額度」係指用戶在競標組合中存入投資金總額加計應收之利息。
  2. 2.「信用額度」係指喬美公司根據用戶提供的個人信用相關資料決定的額度。
  3. 3.「競標組合」係指TFE網站設計並公布以供用戶參加的投資、融資組合,用戶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適合的競標組合。
  4. 4.「期數」係指每一競標組合中的開標次數。
  5. 5.「每期間隔」係指每一競標組合各期之間的固定時間差異。
  6. 6.「每期組合金額」係指競標組合每期的基準金額,該金額扣除得標標金即為未得標者需存入之投資金金額。
  7. 7.「每期得標人數」係指競標組合中每一期需得標之人數。
  8. 8.「競標」係指用戶在競標組合中每一期根據自身需求決定來競逐資金的行為。
  9. 9.「標金」係指用戶在競標行為中所輸入用以競標的金額,該金額代表用戶為取得資金而願意支付給競標組合中尚未得標用戶的利息。
  10. 10.「信用金」係指本網站根據用戶的信用條件而決定的金額,以作為投資戶的信用風險貼水。
  11. 11.「最高可投標標金」係指本網站根據用戶的信用條件及國家法律而給予的最高可輸入的標金。
  12. 12.「得標標金」係指每一期在開標時將所有標金由高至低排序,根據競標組合之每期得標人數,由最高標金開始依序選取該每期得標人數之標金為得標標金。
  13. 13.「得標總資金」係指競標組合中每一期得標的用戶根據本網站之計算可得到的金額,並於次期起開始還款。
  14. 14.「投資金」係指競標組合中每一期尚未得標的用戶根據本網站之計算須繳交的金額。
  15. 15.「服務費」係指用戶參與競標組合後,在得標時因使用TFE而需支付給喬美公司的費用,該費用金額與計算方式由TFE網站公告之。
  16. 16.「延遲」係指每期開標後,用戶未及於約定時間內繳付全額投資金或還款之行為。
  17. 17.「逾期」係指未繳付全額投資金或還款的延遲用戶在第二次繳付時間截止時,仍未及時繳付全額投資金或還款之行為。
  18. 18.「違約」係指逾期用戶累計兩期以上逾期紀錄之行為。
  19. 19.「TFE網站」係指網址為「http://www.taiwanfundexchange.com.tw/」及該網域名稱、目錄包含之所有網路位址及喬美公司基於提供TFE而製作之網站、網頁及其周邊服務(包含但不限於TFE以World Wide Web形式呈現之網頁、純供網路伺服器連結之API連結位址及伺服器發出之各種電子郵件或通知)。

 

《關於TFE》

 

  1. 1.用戶同意TFE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式,依本服務條款交換之電子文件,其效力與書面文件相同。用戶在TFE裡的行為也以本網站電腦系統所自動記錄的電子資料為準,如有糾紛,亦以該電子資料為認定標準,但用戶能證明者不在此限。
  2. 2.本服務提供因TFE而衍生之相關操作流程及網站介面,依本服務條款所定之條件及限制,提供用戶直接向其他用戶投資及融資的管道。用戶必須依照TFE所設定之方式及流程使用TFE,如因用戶未依指定方式操作或違反本服務條款,致未能順利完成交易、收款或付款,喬美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3. 3.喬美公司要求用戶提供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真實姓名、帳號、密碼、電子郵件信箱位址、手機號碼、現居地址、約定之銀行帳號等);若用戶需要申請信用額度,喬美公司將要求用戶提供個人信用相關的資料(包含但不限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報告、扣繳憑單、銀行帳戶明細等),並決定信用評等、信用額度及最低可投標標金(信用金),惟此三項資訊是喬美公司根據內部模型的信用評估結果,不代表喬美公司對用戶有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諾或保證。針對用戶提供之個人資料,喬美公司將善盡審查之責任,但不保證資料的正確性和完整性。(關於喬美公司如何蒐集、處理與利用用戶的各項個人資料,請見《個人資料保護暨隱私權政策》。)
  4. 4.喬美公司將根據期數、每期間隔、每期組合金額、每期得標人數設計不同競標組合,用戶可根據自身的自然額度、信用額度及風險屬性參加適合的競標組合,競標組合一旦開始用戶就不可退出,並可在每期設定適合的標金參與競標。每期在約定時點開標,根據用戶標金高低及每期得標人數決定得標用戶及得標標金,以計算用戶每期須繳交或收取之金額。競標組合之設計不代表喬美公司對組合內用戶行為的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承諾,用戶需自行判斷並承擔競標組合產生之所有信用風險,喬美公司不負擔任何責任。
  5. 5.用戶經由TFE繳交或收取之款項,係由喬美公司擔任用戶的代理人,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喬美公司代理用戶收受之款項,將儲存於喬美公司在上述銀行開立的專戶,並獨立於喬美公司的營運資金以外,除用以結算支付用戶使用TFE須繳交或收取之款項(包含但不限於繳交之投資金、可領取的得標總資金、服務費、無法如期或如實完成TFE而產生的懲罰性費用、其他因使用TFE而需支付的費用等)外,喬美公司不會使用於其他用途。
  6. 6.喬美公司並不參與或介入用戶與其他用戶在TFE網站內外之行為。用戶在本網站的行為產生的交易及權利義務關係僅存在於用戶與交易對手之間,TFE根據用戶的指示所提供之競標資訊、金額計算等訊息,不代表喬美公司對於各該交易之履行有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承諾。
  7. 7.喬美公司並非銀行或金融機構,TFE亦非金融業務,無法直接對用戶提供金融轉帳服務,用戶所繳交的任何金額亦非存款,喬美公司不支付任何利息或孳息。TFE完全不經手用戶的金流,不提供資金池,僅提供代收代付服務。
  8. 8.用戶經由TFE參與交易所生之稅法上義務均由用戶承擔。
  9. 9.TFE過去累積的交易紀錄皆為真實,惟過去之績效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喬美公司將善盡資訊揭露、公開之義務,不負責用戶的盈虧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10. 10.用戶經由TFE產生的交易資訊,除無法以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通知者外,喬美公司將以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通知用戶及用戶的交易相對人對應產生的金流,但該等電子郵件僅係提示用戶及用戶的交易相對人注意之性質,交易資訊之實際情形,仍以TFE系統所記錄者為準,且基於網際網路為開放性網路、各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服務提供者之營運政策及系統亦非喬美公司得以控制或掌握,因此,喬美公司不保證用戶及用戶的交易對手能即時收到喬美公司所寄送的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
  11. 11.TFE之系統會自動記錄本服務所產生之交易資訊及相關資料,用戶可以自行登入系統進行查詢,如用戶認為交易資訊、帳戶餘額或相關紀錄有誤,應立即向喬美公司反應,以便於即時核對。
  12. 12.對於可能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交易、因錯誤所為之匯款、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命令,喬美公司得直接自用戶於TFE中指定之銀行帳戶中扣回或保留相關款項,暫緩匯付,如該等爭議款項已匯入用戶指定的銀行帳戶,用戶於接獲喬美公司的通知後應立即返還該等款項。
  1. 13.TFE的機制與範圍,以喬美公司提供服務時所指定的機制與範圍為準,TFE的機制與範圍若有增減、變更或修改,喬美公司將公佈於本網站,不另行通知。

 

《帳號、密碼》

 

  1. 1. 用戶必須在註冊及使用TFE時提供最完整、正確並與當時情況相符的資料,並在發生任何變化時,立即予以更新;若發現資料不符或資料變更而未即時通知喬美公司,喬美公司得隨時取消或暫停用戶所取得之帳號及密碼,並得隨時拒絕對用戶提供TFE全部或一部之服務或功能,喬美公司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喬美公司將盡力審核用戶及其他用戶所提供的資料,但不保證所有資料的正確性和完整性,也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
  2. 2. 用戶應妥善保管用於登入TFE之帳號、密碼,不得以任何方式讓與、轉借或授權他人使用自己之登入身份。任何因可歸責於用戶未妥善保管TFE之帳號、密碼而造成之損害(包含但不限於自己及其他用戶之損害),喬美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並得向用戶請求賠償。
  3. 3. 在用戶決定不再使用該帳號時,應向喬美公司申請註銷該帳號。若用戶喪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權利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喬美公司有權根據有效法律文件或司法機關之公告,該文件包含但不限於生效的法院判決、生效的遺囑等,處置與用戶的帳號相關的款項。
  4. 4. 用戶應確保登記於TFE之電子郵件信箱位址為正常使用狀態,並應於合理時間間隔內定期檢視郵件通知。TFE將以電子郵件形式作為主要通知方式,但該等電子郵件僅係提示性質,實際處理情形仍以TFE系統所記錄者為準。任何未及時查閱TFE通知之訊息而致生之糾紛或損失,喬美公司概不負責。
  5. 5. 用戶同意於TFE網站執行功能選項及任何條款之同意與否,均由喬美公司詳實記錄登入帳號、IP及時間等資訊,用戶於TFE網站所為之行為均具法律效力。
  6. 6. 如果用戶發現或懷疑用戶的帳號或密碼被其他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喬美公司,但此因應措施不得解釋為喬美公司對用戶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義務。如果喬美公司主動獲悉、或因為用戶的通知而知悉用戶的帳號或密碼被冒用或不當使用後,喬美公司將立即通知用戶並暫停該帳號所指示之行為、同時暫停接受該帳號後續之指示。用戶必須負擔完成通報前所發生之損失,喬美公司將負擔用戶完成通報後所發生之損失以及調查所生之費用;但下列情形除外:
  1. 1) 用戶未妥善保管帳號或密碼;
  2. 2) 用戶自行將帳號密碼提供與他人;
  3. 3) 用戶未使用喬美公司所提供之安全機制;
  4. 4) 其他因用戶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1. 7. 所有根據本服務條款公布於TFE網站之內容、附加服務使用規範及本服務條款修正內容將以線上同意形式為之。若用戶對TFE所之任一部分有疑義或反對時,應即停止使用TFE之全部。

 

《信用風險》

 

  1. 1. 用戶同意在用戶選擇參加競標組合後,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下,喬美公司將在TFE網站上公開用戶的部分個人資料和信用資料(不包含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足供辨認用戶真實身份之資料),提供其他用戶作為選擇競標組合之參考。
  2. 2. 用戶因在得標後累計兩期以上逾期紀錄而違約時,用戶同意並授權喬美公司將用戶的部分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年齡、照片等)及違約紀錄於TFE網站或其他方式公開、送交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及轉移至合作之資產管理公司進行催收。
  3. 3. 喬美公司有權要求得標用戶簽發本票(受款人為喬美公司)。作為得標用戶核准且撥款後依約全數還款時,喬美公司將該本票蓋作廢章,定期執行銷毀,代替本票紙本寄還。
  4. 4. 喬美公司亦有權視具體情形要求得標用戶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喬美公司),作為得標用戶違約時清償之用。得標用戶與其債權人均同意原債權將於抵押物賣得價金(扣除執行相關費用)給付予喬美公司之範圍內一同消滅,喬美公司並有義務將所得價金給付予得標用戶之債權人。
  5. 5. 若用戶有以下情事之一者,喬美公司得提供用戶的相關個人資料及在TFE網站上之行為資訊予相關政府機關、或主張其權益受侵害並提出合理事證之第三人,必要時並得暫停用戶帳號的存取權限及TFE之全部或一部:
  1. 1)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相關政府機關之命令或要求;
  2. 2)為執行本服務條款、或用戶有違反本服務條款或其他約定事項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
  3. 3)為維護TFE系統之安全或合法權益;
  4. 4)為保護其他用戶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 5)為維護TFE系統的正常運作。

 

《金流與結算》

 

  1. 1. 用戶瞭解並同意TFE之所有金流由喬美公司擔任用戶的代理人向受託銀行簽訂代收付契約,並建立用戶專屬之專屬帳戶。包含但不限於用戶繳交之投資金、可領取的得標總資金、服務費、無法如期或如實完成TFE而產生的懲罰性費用、其他因使用TFE而需支付的費用等皆直接由用戶於註冊時提供的銀行帳戶及專屬帳戶進行資金收付,喬美公司僅提供金流所需之結算資訊給受託銀行與用戶。
  1. 2. 用戶同意在參加的每期競標組合開始前,必須事先在專屬帳戶帳號內準備當期組合金額。
  2. 3. 用戶瞭解並同意每期開標後之當日(T日),受託銀行根據喬美公司提供的金流資訊進行第一次投資金及先前期數得標用戶之還款的扣款,如果當日(T日)用戶應支付的投資金或還款若有全部或一部未扣得,會在第一次扣款後之隔日(T 1日)進行第二次扣款。
  3. 4. 用戶瞭解並同意每期開標後二日(T 2日),受託銀行根據喬美公司提供的金流資訊進行第三次投資金及先前期數得標用戶之還款的扣款,用戶應支付的投資金或還款若有全部或一部未扣得,即視為「延遲」,喬美公司將向用戶收取延遲費用,該費用之金額及計算方式由TFE網站公告之。
  4. 5. 用戶瞭解並同意每期開標後五日(T 5日),受託銀行根據喬美公司提供的金流資訊向延遲用戶進行第四次扣款,用戶應支付的投資金若仍有全部或一部未扣得,喬美公司將代為支付;用戶應支付的還款若仍有全部或一部未扣得,即視為「逾期」,喬美公司將向用戶收取逾期費用並開始催繳程序,該費用之金額及計算方式由TFE網站公告之,執行催繳程序所產生的費用,需由逾期客戶負擔。
  5. 6. 用戶瞭解並同意每期開標後二日(T 2日),受託銀行根據喬美公司提供的金流資訊將已收取款項付給該期得標用戶,若競標組合內用戶在該期有逾期行為,該期得標用戶將取得預期得標總資金扣除逾期用戶未繳之還款,喬美公司並不負擔該未繳金額之保證或承諾。
  6. 7. 用戶瞭解並同意逾期用戶累計兩期以上逾期行為即視為「違約」,喬美公司將執行催收程序(包含委託資產管理公司協助催收),執行催收程序所產生的費用,需由違約用戶負擔。
  7. 8. 逾期或違約用戶日後的還款在扣除必要之費用後,將依逾期或違約行為之時間先後償還予原可得到該資金的用戶。
  8. 9. 用戶瞭解並同意未得標之違約用戶,喬美公司有權代為執行拍賣程序,拍賣所取得之價金在扣除必要之費用後,將退還該違約用戶。
  9. 10. 上述受託銀行僅依TFE所提供的結算資訊進行金流處理,不負責任何金流之保證,且不負擔任何責任。

 

《服務費用》

 

  1. 1. 用戶使用TFE服務時,喬美公司會依照用戶所使用之服務種類收取相關服務費,各項服務費之項目、計算方式及金額,以TFE網站上所公告及刊載者為準。用戶瞭解並同意喬美公司得指示受託銀行從用戶於註冊時提供的銀行帳戶直接扣除因使用TFE所生之服務費及其他應付費用。
  2. 2. 用戶不得將因使用TFE所生之手續費、服務費或其他費用轉嫁他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目附加價款予他人;若有前述轉嫁或附加價款之行為時,用戶須立即將轉嫁或附加款退還。
  3. 3. 用戶瞭解並同意喬美公司得隨時調整TFE之各項服務費,調整後之服務費將公告及刊載於TFE網頁上,並自其所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不另行通知。若用戶不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應即停止使用TFE之全部,如用戶繼續使用TFE,即視為已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


《服務障礙及異常》

 

  1. 1. 若TFE因系統維護、搬遷、升級等事由需中止服務時,喬美公司將於TFE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
  2. 2. 用戶瞭解並同意喬美公司於下列情形得暫停或中斷TFE之全部或一部,用戶不得因此請求賠償或補償(包含因此而生的交易損失):
  1. 1)TFE進行系統維護、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2. 2)用戶於用戶端環境(包含但不限於電腦、上網終端設備之硬體、作業系統、瀏覽器版本等)之操作異常時;
  3. 3)用戶有任何違反法令、本服務條款或TFE相關約定之情形;
  4. 4)因第三人之行為、非喬美公司所得以控制之事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喬美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5. 5)天災、停電、設備故障或其他不可歸責於TFE之事由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1. 3. 若因用戶端伺服器、電腦等設備異常,而經喬美公司偵測認定有影響TFE對他人服務順暢之虞者,喬美公司得不經通知逕行中斷用戶與TFE間之網路連結,用戶不得向喬美公司主張任何異議或主張因此致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保密義務》

 

  1. 1. 用戶對TFE提供之交易資訊及非公開於TFE網站之服務費用等資訊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公開傳播或為任何形式之揭露,亦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而利用。若有違反而致生喬美公司之損害(包含經濟上損失),用戶應負賠償之責。
  2. 2. 喬美公司對用戶於使用TFE所進行之交易資訊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公開傳播或為任何形式之揭露,並須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若因可歸責於喬美公司之事由導致用戶發生損害,喬美公司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智慧財產權與品牌》

 

  1. 1. TFE網站呈現之設計元素及精神(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文字、圖案、照片、Logo、設計、軟體原始碼)受到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及商標法保護,未經喬美公司同意私自運用TFE相關智慧財產權,均屬違法行為。
  2. 2. TFE服務已註冊中華民國專利保護,未經喬美公司同意私自運用TFE相關智慧財產權,均屬違法行為。
  3. 3. 用戶不因使用TFE而取得喬美公司任何智慧財產權之明示或默示之授權。

 

《取款款項之保證、確認及處理》

 

  1. 1. TFE取款款項已經取得永豐商業銀行提供之履約保證,履約保證契約範圍為約定帳戶未取款金額,保證期間為111年04月06日至113年04月06日,保證金額新台幣陸佰萬元。
  2. 2. 會員申請取款,需登入TFE平台會員專區,並選取權益查詢→申請取款→並輸入欲申請取款金額,再由TFE徵審單位審核會員帳戶無誤後,將款項從專屬帳號轉出至會員所提供的銀行帳戶中(入帳時間:週一至週五(銀行上班日),每日兩時段:AM 11:00及PM 15:00),會員可登入TFE平台會員專區→權益查詢→取款查詢查詢取款狀態是否完成
  3. 3. 會員隨時都可登入TFE平台會員專區查詢對帳單內容
  4. 4. 會員若有取款疑慮可提供憑據向Line@線上客服反應或是以郵件寄至info@shacom.com.tw或來電客服電話:             02-2651--0563由客服人員立即協助處理(國定假日除外)。

 

《特別約定事項》

 

  1. 1. 本服務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用戶之解釋。本服務條款未約定之事項,依本網站上所刊載之相關處理流程、相關說明及使用辦法等定之;本網站上所刊載之相關處理流程、說明、約定、使用辦法、注意事項及限制等,均視為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
  2. 2. TFE僅依當時所建置之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喬美公司保留增減或變更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3. 3. 若本服務條款之一部被認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時,其他條款仍然視為有效。
  4. 4. TFE僅依系統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服務,對於用戶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或出錯等,喬美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
  5. 5. 喬美公司為提供更完整及安全的服務,將與金融機構、大型企業或其他網站合作或使用其服務,該合作及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委託金融機構進行徵信、代收代付、資金履保、結算交割,以及透過其他網站完成用戶註冊,用戶同意上述第三方得將所需之個人資料揭露或提供予喬美公司,喬美公司亦得將個人資料揭露或提供予上述第三方。
  6. 6. 喬美公司不保證電子郵件、手機簡訊、檔案或資料之傳送及儲存均係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所儲存或所傳送之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電子郵件、手機簡訊、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除因喬美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喬美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7. 7. 用戶經由TFE之使用下載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用戶自行考量且自負風險,因資料之下載而導致用戶電腦系統之任何損壞或資料流失,喬美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8. 8. 用戶經由TFE及任何管道取得之建議和資訊,無論其為書面或口頭形式,均不構成喬美公司對本服務之保證。
  9. 9. 若用戶在TFE網站之行為與其他用戶產生訴訟,喬美公司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喬美公司的「個人資料保護暨隱私權政策」利用相關用戶資料。如經國家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處罰確認用戶存在違法行為,或喬美公司有足夠事實依據認定用戶存在違法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行為,或用戶借款逾期未還等情事發生時,用戶瞭解並同意喬美公司得在TFE網站或以其他方式公開用戶之個人資料及相關違法、違約行為。
  10. 10. 用戶在使用TFE時應遵守本服務條款內容、中華民國相關法律法規、用戶所在國家或地區之法令及相關國際慣例,不將TFE用於任何非法目的,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TFE,如有違反而致喬美公司受有損害,用戶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用戶不得利用TFE從事下列行為:
  1. 1)銷售法令或信用卡國際組織禁止或限制之物品或服務、或從事其他不法交易;
  2. 2)違反依法定或約定之保密義務。
  3. 3)提供賭博資訊或以任何方式引誘他人參與賭博;
  4. 4)從事任何詐欺、洗錢、重利、炒股、色情、其他犯罪或非法行為;
  5. 5)違反《洗錢防制法》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現金(以下簡稱套現)。
  6. 6)其所進行之交易、或其所使用之資料或文件等,涉及侵害喬美公司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包括且不限於侵害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營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7. 7)進行與用戶或交易之相對人宣稱的交易內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實的交易;
  8. 8)冒用或不當使用第三人之銀行帳號或個人資料;
  9. 9)儲存、散播病毒或其他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的程式,或從事破壞或干擾TFE系統正常運作之行為;
  10. 10)從事於非TFE所預設目的之使用;
  11. 11)其他喬美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1. 11. 用戶瞭解並同意喬美公司不對下述任一情況導致的任何損害賠償承擔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商譽、使用、數據等方面的損失或其他無形損失的損害賠償:
  1. 1)喬美公司有權基於單方判斷,包含但不限於喬美公司認為用戶已經違反本服務條款及其精神,而暫停、中斷或終止向用戶提供TFE之全部或一部,並移除用戶的資料;
  2. 2)喬美公司在發現異常交易、或有疑義、或有違反法律規定或本條款約定之虞時,有權不經通知先行暫停或終止該帳戶的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對該帳戶名下的款項和在途交易採取取消交易等限制措施),並拒絕用戶使用TFE之全部或一部功能;
  3. 3)喬美公司無需事先通知即可終止提供TFE服務,並暫停、關閉或刪除用戶的帳號及相關資料及檔案,並將用戶滯留在該帳號的全部合法資金退回到用戶的銀行帳戶;
  4. 4)用戶註銷在TFE的帳號需經喬美公司的同意。帳號的註銷即表示喬美公司與用戶在本服務條款之關係已解除,但用戶仍應對用戶使用TFE期間的行為承擔可能的違約或損害賠償責任,喬美公司仍可保有用戶的相關資訊。

 

《條款變更與終止》

 

  1. 1. 本服務條款如有修改或增刪時,喬美公司應於本網站以顯著明確文字公告,若用戶拒絕接受該修改或增刪條款,應立即停止使用TFE,否則即視為無異議。
  2. 2. 用戶瞭解並同意喬美公司有權不經通知即終止本服務條款或者限制用戶使用TFE之全部或一部,用戶不得請求損害賠償。
  3. 3. 用戶得隨時登入TFE網站申請帳號終止使用,經喬美公司結算雙方權利義務並同意後即終止用戶的帳號、密碼及本服務條款,但用戶於終止前已生之義務不因此消滅。本服務條款終止後,喬美公司在可確定帳號之金錢價值餘額且無疑義帳款,並扣除銀行匯款手續費後,退回餘額予用戶。若非喬美公司終止本服務條款或用戶申請終止本服務條款且經喬美公司同意,本服務條款始終有效。
  4. 4. 若用戶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喬美公司得不經預告、通知而逕行暫停、拒絕或終止用戶使用TFE之全部或一部:
  1. 1)喬美公司認定用戶有違反本服務條款或其他信用不良之情事;
  2. 2)用戶提交虛偽之身分認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
  3. 3)依破產法聲請和解、聲請宣告破產、聲請重整、經票據交換所公告拒絕往來、停止營業,或受強制執行假扣押假處分;
  4. 4)從事非法之交易行為、或有調現、拆帳單之嫌疑、或偽冒交易比率過高;
  5. 5)拒不配合提供必要文件(包含但不限於身分證影本、同意書、切結書等);
  6. 6)其他基於法令及其他用戶使用TFE權益之考量。

 

《管轄法院及準據法》

 

  1. 1.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2. 2. 用戶同意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解決任何因喬美公司、本服務條款及相關使用規範所生之爭議。

TFE台灣資金交易所服務條款v2.0

2022.04.06